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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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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5
  • 公司地址: 上海市 闵行区 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7楼,闵行*旁
  • 姓名: 吴宇律师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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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泾镇婚姻律师: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4-12
  • 阅读量:404
  • 价格:1.00 元/1 起
  • 产品规格:吴泾镇婚姻律师: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
  • 产品数量:1.00 1
  • 包装说明:吴泾镇婚姻律师: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
  • 发货地址:上海闵行  
  • 关键词:吴泾镇婚姻律师,吴泾镇婚姻律师,吴泾镇婚姻律师,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

    吴泾镇婚姻律师: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详细内容

     上海离婚律师网,是上海市**所、市级文明所、市级先进所,婚姻律师团队创办的法律网站,专业提供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股权分割、调查取证、法律文书起草法律服务,成功承办过离婚案件数百起。
     吴宇律师,男,42岁,*婚姻家庭律师,重点大学法律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15年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应邀参与“婚姻法**解释”、“继承法”、“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实务操作”、“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等课题组研讨会,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含义与立法背景有深入的理解。
          手    机:159 2121 9899    上海离婚律师网:
          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区人民*旁)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


    根据高人民*关于《婚姻法》**解释(二)*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争论的焦点,根据《婚姻法》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中六种常见的房屋产权分割裁判规则总结如下:

      种: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出卖时,以出卖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而不以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该房产涉及贷款,应先将贷款部分除去。

      *二种: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照高人民*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清全部购房款,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种: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款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款购得的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确定证据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为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就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种: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一致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起诉。

      *五种: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关于《婚姻法》**解释(二)*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六种: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房产证上仅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上述情况,如果房产证上**字的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支付部分购房款,而主张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不支持分割,即房产证上未登记名字的一方可能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也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未登记名字的一方支付了部分购房款,但是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其权益*也是无力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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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上海市闵行区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7楼,闵行*旁,联系人是吴宇律师。 主要经营手 机:159 2121 9899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区人民*旁)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上海市**所、市级文明所、市级先进所。 吴宇律师,法学硕士,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业提供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债务追讨,民间借贷、股权分割等法律服务,成功承办过案件千余起。。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闵行离婚律师,闵行婚姻律师,闵行房产律师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