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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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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5
  • 公司地址: 上海市 闵行区 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7楼,闵行*旁
  • 姓名: 吴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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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陇婚姻律师:且看8种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情况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4-12
  • 阅读量:357
  • 价格:1.00 元/1 起
  • 产品规格:梅陇婚姻律师:且看8种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情况
  • 产品数量:1.00 1
  • 包装说明:梅陇婚姻律师:且看8种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情况
  • 发货地址:上海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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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陇婚姻律师:且看8种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情况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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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宇律师,男,45岁,*婚姻家庭律师,重点大学法律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近20年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应邀参与“婚姻法**解释”、“继承法”、“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实务操作”、“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等课题组研讨会,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含义与立法背景有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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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区人民*旁)

    梅陇婚姻律师:且看8种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情况

    近几年国内离婚率快速增长,数据的背后也暗示了很多社会原因。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要面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今天就为网友详解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8种情况。

      如果一个不小心,你们准备离婚了。请看仔细阅读下面8种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高人民*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一起苦哈哈还贷型: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4、继续苦哈哈还贷款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5种情况相同。

      5、闪婚闪离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有爹妈掺合型: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关于《婚姻法》**解释(二)*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三人参加诉讼。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2+1型:房产证上有*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准夫妻买房型: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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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上海市闵行区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7楼,闵行*旁,联系人是吴宇律师。 主要经营手 机:159 2121 9899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区人民*旁)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上海市**所、市级文明所、市级先进所。 吴宇律师,法学硕士,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业提供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债务追讨,民间借贷、股权分割等法律服务,成功承办过案件千余起。。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闵行离婚律师,闵行婚姻律师,闵行房产律师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