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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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5
  • 公司地址: 上海市 闵行区 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7楼,闵行*旁
  • 姓名: 吴宇律师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闵行*婚姻律师: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另一方可否起诉登记为产权人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7-01
  • 阅读量:325
  • 价格:1.00 元/1 起
  • 产品规格:闵行*婚姻律师: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另一方可否起诉登记为产权人
  • 产品数量:1.00 1
  • 包装说明:闵行*婚姻律师: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另一方可否起诉登记为产权人
  • 发货地址:上海闵行  
  • 关键词:闵行*婚姻律师:房产登记在夫

    闵行*婚姻律师: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另一方可否起诉登记为产权人详细内容

    闵行*婚姻律师: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另一方可否起诉登记为产权人

        机:159 2121 9899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区人民*旁)

    上海离婚律师网:,是上海市**所、市级文明所、市级先进所,婚姻律师团队创办的法律网站,专业提供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股权分割、调查取证、法律文书起草法律服务,成功承办过离婚案件数百起。

     吴宇律师,男,生于1974年,*婚姻家庭律师,重点大学法律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1999年开始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应邀参与“婚姻法**解释”、“继承法”、“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实务操作”、“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等课题组研讨会,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含义与立法背景有深入的理解。

    闵行*婚姻律师:房屋产权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另一方要求确认为房屋共有权利人,人民*是否受理?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产权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并不必然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且登记权利人可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示效力进行相应交易,而未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难以有效**。故未登记为权利人的夫或妻一方是有请求确认为共有权利人并办理权利登记的现实需求,该诉请具有可诉性,人民*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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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上海市闵行区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7楼,闵行*旁,联系人是吴宇律师。 主要经营手 机:159 2121 9899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区人民*旁)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上海市**所、市级文明所、市级先进所。 吴宇律师,法学硕士,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业提供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债务追讨,民间借贷、股权分割等法律服务,成功承办过案件千余起。。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闵行离婚律师,闵行婚姻律师,闵行房产律师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